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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申報正在開展中!具體申報時間以申報通知為準。申報截止期限遇節假日順延,逾期沒有申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滿足條件的企業快點抓緊時間準備吧!小編給大家梳理了詳細的申報指南,希望對您有幫助,看完之后對于合肥市項目申報內容還有疑惑,歡迎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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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申報材料及條件
申報主體須提供如下通用材料∶
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國平臺信用情況截圖;
3.產業政策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樣本見附件1);
4.標準化項目獎補資金申請表(樣本見附件2);
5.標準化項目企業績效書(樣本見附件3)。
同一申報主體申報多個標準化項目獎補的,通用材料不需要重復提交。各類別項目具體申報條件和其他材料要求如下∶
(一)主導制定標準。
1.申報條件∶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不享受本實施細則所列條款支持外,其他符合獎補項目中“主導制定標準”規定條件的,在本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均可申請本獎補項目所列支持政策。
2.其他申報材料∶
(1)國際標準∶
①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由我國牽頭制定國際標準清單或出具的國際標準制定情況相關證明材料;②標準文本原件及中文翻譯文本。
(2)國家、行業標準
①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公告或文件;②標準文本原件。
(3)省、市地方標準;長三角區域統一標準∶①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
②標準文本原件。
(4)團體標準
②政府部門采信相關證明材料;
②2家以上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采用并自我聲明公開,且在產品、服務上對外明示的相關證明材料;
③標準文本原件;
(二)開展試點示范。
1.申報條件∶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不享受本實施細則所列條款支持外,其他符合獎補項目中“開展試點示范”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單位、個人等,均可申請本獎補項目所列支持政策。
2.申報材料∶相關項目通過驗收批準文件、證書等材料。
(三)建設技術組織。
1.申報條件∶
除有失信行為信息(有效期內)的不享受本實施細則所列條款支持外,其他符合獎補項目中“建設技術組織”規定條件在本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單位,均可申請本獎補項目所列支持政策。
2.申報材料∶
(1)市級以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專業技術委員會或ISO、IEC、ITU等下達的正式批準文件復印件。
(2)截至本獎補時間之前一年內有效開展工作的相關證明資料、工作總結等。
二、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申報獎補
(一)主導制定標準。
對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國家標準(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行業標準(排名前二且排序最前)的企業,每個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3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主導制定省級、市級地方標準排名第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對主導制定團體標準(被政府采信,有實際應用且排名第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3萬元(同一單位每年獎補不超過3個項目)。對主導制定長三角區域統一標準(排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與省級、市級地方標準獎補不重復)。
(二)建設技術組織。
對承擔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和工作組(WG)秘書處工作的,分別給予獎補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分三年執行)。對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及其分技術委員會(S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的,分別給予獎補50萬元、30萬元、10萬元(分三年執行)。對承擔安徽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秘書處和工作組(WG)工作的,給予獎補5萬元(分三年執行)。
(三)開展試點示范。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3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創新中心項目)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獲得國家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單位,按項目給予一次性3萬元的獎補(對同一單位,每年獎補不超過5個項目)。
三、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申報流程
項目申報和審核按“網上申報、縣區初審、部門確認、聯合審核、媒體公示、政府審批”的程序執行。具體如下∶
申報的企業、單位、個人(以下簡稱“申報主體”)登錄“合肥 市 產 業 政 策 管 理 信 息 系 統 ”,并錄入真實完整信息完成注冊;關注市市場監管局在部門網站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及時在網上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
各縣(市)區、開發區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分配的用戶名登陸信息系統,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等進行比對、審核后,在申報截止日之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門戶網站等媒體發布,公示內容包括申報單位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 5 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3個工作日內將初審結果提交市市場監管局。
市市場監管局在收到初審結果30日內完成資料確認,提交局長辦公會審議,形成部門確認意見后提交聯合審核小組按照《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聯合審核導則》的規定開展聯合審核。聯合審核結果在“中國·合肥”門戶網站、市市場監管局部門網站、市產業政策信息管理系統和《合肥日報》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報主體名稱、項目、對應條款、申報金額、核定金額等。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或對異議復審后,由市市場監管局報市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規定工作日內,將政策資金預算下達市市場監管局,由市市場監管局撥付相關申報主體。
合肥市推進標準化發展若干政策申報的內容就是這些,希望對您有幫助,看完之后還想了解更多申報內容,歡迎致電咨詢,政策小編在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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