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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東湖高新區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支持的有關內容如下,對此感興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9855108681(v同)
一、申報內容
本次東湖高新區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獎補支持分為企業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獎補、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獎補和企業技術合同登記獎勵、技術轉移機構創建獎勵等4項,每個支持事項均有明確的支持對象和范圍,具體詳見《東湖高新區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獎補申報要求》。
二、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產業和創新政策申報管理系統,通過“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支持”進入申報,認真填寫申請信息,上傳所需各類證明材料,上傳所需材料僅限PDF格式。
2.工作流程:網上申報→審核→公示→撥款。
三、企業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
(一)政策依據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的《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五條“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實現向企業轉移轉化的,按照實際成交價(獎勵期限內項目實際支付金額)的8%給予受讓該科技成果的企業補貼,每年每家企業z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和入統的企業,承接的科技成果來源于國內外高校院所,且簽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等技術合同或者作價入股投資協議,單個項目合同成交額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簽訂技術合同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應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063號)要求,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認定登記。
(三)提交材料
1、企業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請書(見附件1);
2、技術轉移或成果轉化供需雙方簽訂的相關投資協議或者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
3、銀行轉賬付款憑證(加蓋財務專用章)、高校院所開具的發票,以及股權結構及變更信息證明材料;
4、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高校院所關于轉讓科技成果項目的相關處置文件(文件、會議決議等),以及技術許可有關證明文件;
5、企業2019年度財務報表、納稅證明材料。
(四)具體要求
1、補貼期限:成果轉移轉化事項需發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2、工作流程:企業申報、形式審查、評議審查、核查、公示。
3、聯系人及方式:李春龍 王竹
四、企業技術合同登記獎勵
(一)政策依據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的《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五條“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對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1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的獎勵。
(二)支持對象
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和入統的企業,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間在東湖開發區技術合同登記站(合同編號2019420119開頭)辦理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認定登記且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
(三)提交材料
1、東湖高新區技術合同登記獎勵申請書(見附件3);
2、加蓋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信息表》;
3、技術合同原件(備查)、加蓋公章的合同復印件;
4、技術合同相關的發票、銀行到款憑證復印件;
5、企業2019年度財務報表、納稅證明材料。
(四)具體要求
1、工作流程:企業申報、形式審查、評議審查、核查、公示。
2、聯系人及方式:曾梅
五、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
(一)政策依據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的《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五條“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實現向企業轉移轉化的,按照實際成交價(獎勵期限內項目實際支付金額)的6%給予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對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獎勵,每年每人z高不超過50萬元。
(二)支持對象
支持對象為在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和非在漢的中科院研究所(院)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貢獻的人員,須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為單位申報。成果受讓單位在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且與高校院所簽訂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開發等技術合同或者作價入股投資協議,單個項目合同成交額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簽訂技術合同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應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國科發政字〔2000〕063號)要求,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認定登記。
(三)提交材料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主管部門負責組本單位申報,并明確相應具體聯系對接人。組織申報提供如下材料:
1、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獎勵申請書(見附件2);
2、技術轉移或成果轉化供需雙方簽訂的相關投資協議或者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的技術合同;
3、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到款憑證(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股權結構及變更信息證明材料;
4、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高校院所關于轉讓科技成果項目的相關處置文件(文件、會議決議等),以及技術許可有關證明文件;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團隊制定的補貼資金分配方案,以及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意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的補貼資金分配方案。(原則上按照實際成交價的4%給予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團隊獎勵,具體補貼資金分配方案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團隊負責制定;按照實際成交價的2%給予為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獎勵,具體補貼資金分配方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負責科技成果轉化部門制定。具體分配方案制定后要向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創新局報備)
(四)具體要求
1、時間期限:成果轉移轉化事項需發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2、工作流程:企業申報、形式審查、評議審查、核查、公示。
3、聯系人及方式:李春龍 王竹
六、技術轉移機構升級獎勵
(一)政策依據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武漢片區管理委員會印發的《關于推動創新創業創造高質量發展建設有全球影響力創新創業中心十條措施》(武新管〔2019〕18號)第六條“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市場服務能力建設”,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對象
東湖高新區注冊、納稅和入統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且于2019年度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
(三)提交材料
1、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的批文;
2、2019年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方面開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效);
3、企業2019年度財務報表、納稅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