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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博覽局會展行業增強發展韌性穩住經濟增長若干政策申請獎勵條件和流程等內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詢申請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指導說明!
政策咨詢熱線: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免費咨詢
一、支持重點
(一)對2022年6月20日(含)后舉辦,經成都市會展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符合《成都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且審核通過的展會項目,在基本補貼基礎上給予 30%的上浮補貼,單個項目上浮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對經成都市會展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符合《成都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且審核通過的展會項目,在舉辦前48 小時至開幕當天,因全市疫情防控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影響被臨時叫停的,按實際發生場地租賃費用的 40%給予主辦方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對我市會展專業場館,按2022年全年承接展會總面積給予場館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平方米1元,單個場館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四)對2022年12月31日前申請“蓉易貸·會展貸”的會展企業,在如期償付貸款本金和利息后,按照貸款合同簽訂同期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0%給予貼息。
(五)對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推動會展業復工復產、促進消費恢復的重點項目給予紓困支持。二、申報流程及要求
符合前述“支持重點”第一、二項的,由項目申請單位向展會項目舉辦地區(市)縣會展主管部門申報;符合前述“支持重點”第三、四項的,由項目申請單位向其注冊地區(市)縣會展主管部門申報;申報流程及要求參照《關于印發〈支持會展行業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成博〔2022〕23號)執行。申請第三項的會展專業場館,應提供績效報告,內容包括全年承接項目基本情況、實際投入、績效目標設定及其實現情況等。
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取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細則自《成都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增強發展韌性穩住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發〔2022〕13號)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細則由市博覽局(市貿促會)負責解釋。(2022年6月20日至本細則印發期間舉辦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直接提交資料事后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