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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大家具體介紹關于2021年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時間流程及認定時間流程及要求等內容,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請的企業單位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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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時間流程
一、2021年度成都市市級“守重”企業公示申報工作
新申報企業應具備我市注冊登記滿三年、在公示年度內未受到行政處罰、無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等的企業可自愿申報成都市市級“守重”企業公示。
(一)企業申報(10月20日-10月31日)
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做好組織宣傳動員工作,指導自愿申報的企業登錄成都市 “守重企業合同信用公示軟件” 系統,如實填報相關內容,進行網上申報。截止時間以后還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次公示活動。
(二)初審、推薦(10月31日-11月7日)
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重點檢查提交材料是否齊備,《成都市“守重”企業公示申報表》或《成都市“守重”企業公示年度申報表》填寫是否完備,有無漏填項,簽章是否完整,新申報企業應現場走訪是否與網上申報內容是否一致,在公示年度內是否受到行政處罰、是否有嚴重失信行為、是否被列入違法違規行為記錄等。
各區(市)縣市場監管局應通過“守重企業合同信用公示軟件”,將推薦企業提交至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并上報下列書式材料:以公函形式向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報送推薦公示企業名單(含新申報和年度復審企業)、撤銷公示企業名單(含撤銷公示原因)、自愿退出公示企業名單(含退出原因),并將電子版一并報送。
(三)企業公示(11月7日-12月15日)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按照《辦法》相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公示,制發公示文件并出具公示證明。
二、“守重”公示企業動態監管工作
各區(市)縣局要結合本次“守重”公示申報工作,按照《辦法》規定,對往年已獲得成都市市級公示資格的“守重”企業進行抽查,并建立抽查工作記錄表,對不再符合“守重”公示條件的企業,要及時上報,并建議撤銷其公示資格,同時,各單位要依據《辦法》,結合自身實際,健立健全企業自愿參加、社會監督的“守重”公示企業的動態監管機制。
成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申報要求
(一)周密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把握好時間節點,有條不紊地做好申報、初審、推薦等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完成審核、推薦任務。對符合繼續公示條件的企業,要主動聯系企業,確保所有企業知曉,防止出現漏報情況。
(二)加強行政指導。要認真學習《辦法》規定和申報系統中的“用戶使用手冊”,熟悉申報流程和軟件操作辦法,通過申報工作促進申報企業切實提高合同信用意識和水平,推進“守重”企業公示活動健康、持續發展。要指導企業正確使用申報系統,幫助企業理解并如實填報申報表格,不得直接代企業調整相關申報數據。
(三)確保公示質量。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認真審核所有申報企業申報資格,嚴格按照《辦法》要求推薦企業。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不降低標準,不搞數量湊合。
(四)嚴格遵守紀律。在工作過程中,需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公平推薦,確保“守重”企業公示工作廉潔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