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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區文化金融創新發展申報獎勵補貼、鼓勵措施解析如下,洪山區的文化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疑問的地方歡迎致電咨詢。
咨詢熱線:18709834578或18186061490(v同)
(業務范圍:工商財稅、股權設計、專利商標版權軟著、項目申報、軟件開發、各類標準制定(參編)、審計報告、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資質認證等企業服務平臺)
一、對文化企業聚集有哪些鼓勵措施?
一是對新注冊或新遷入洪山區并入駐示范園區的前50家文化企業(以實繳注冊資本金到位為準)給予入駐獎勵,獎勵標準為企業注冊資本實繳貨幣資金(不低于100萬元)的1%,每家企業的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二是對經認定的示范園區,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三是對經認定的示范園區(樓宇)內的文化企業給予房租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不超過30元/平方米,補貼面積為企業實際辦公面積且最高不超過1000平方米,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每家企業每年獲得補貼總額不超過其同期對區級經濟發展貢獻額。
二、對文化企業提升品牌影響力有哪些鼓勵措施?
一是鼓勵文化企業參與或舉辦行業內具有較高影響力的活動。經提前備案,對參展國內外知名文化產業活動的企業,對展位費的50%給予補貼,單個機構每年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經主管部門事先審核同意,對采取市場化方式舉辦文化產業峰會、賽事、展覽等專業活動的企業,以全國性、省市級系列活動(含單次)的實際支出費用最高50%的標準,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補貼,同一企業每年活動補貼最高50萬元。二是鼓勵文化企業申報國內外獎項。對上年度獲得國際知名文化藝術設計類主要獎項、國家級政府類重大獎項、國際國內權威行業組織頒發的重大獎項的企業,經認定后,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國際國內最高獎項(金獎)30萬元、次等獎項(銀獎)10萬元、一般獎項8萬元的獎勵。三是培育一批優勢文化產業品牌。開展洪山區文化產業品牌選樹活動,以品牌選樹帶動形成品牌創建的濃厚氛圍,加快文化產業融合創新和轉型升級,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對文化企業融資有哪些支持措施?
支持將文化企業納入“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體系,合理分擔風險,鼓勵擔保機構為文化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文化企業獲得信貸。參照《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關于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穩定發展的意見》(武財金[2020]171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對文化金融專營機構建設有哪些鼓勵措施?
一是對示范銀行等金融機構向洪山區文化企業發放信用貸款符合《意見》規定的,按實際貸款額度1%給予一次性獎勵,每家機構每年獎勵不超過50萬元。二是對示范融資擔保、示范保險機構向文化企業提供信用擔?;蛸J款履約保證保險符合《意見》規定的,給予單個機構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五、如何支持文化金融合作示范項目?
對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企業在洪山區實施投資規模在1000萬元以上,體現文化金融深度融合特點,對完善文化產業鏈、提升產業競爭力具有顯著作用的重大文化金融合作示范項目,經認定的,以該企業對區級經濟發展貢獻額的50%進行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如何支持文化股權投資?
鼓勵天使投資機構、股權投資機構等投資洪山區文化企業。對投資機構當年投資2家以上文化企業且投資總額超過500萬元或年投資額達到3000萬元(扣除政府引導基金份額)及以上的,專項資金按照其當年對文化企業實際投資額的不超過1%給予投資管理機構獎勵。同一投資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七、如何鼓勵文化金融人才聚集?
加大對重點文化企業、文化金融機構引進高級管理人才、高級技術人才的支持力度,對經認定的重點企業的核心團隊成員按個人工薪收入對區級經濟發展貢獻的100%給予補貼,并在戶口辦理、住房(長租公寓)、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支持企業申報‘黃鶴英才’計劃等人才項目。
八、對促進文化企業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有哪些鼓勵措施?
建立和完善文化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穩步有序扶持企業上市。積極推動文化企業在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融資,支持文化企業境外上市融資。對在境內外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文化企業,給予200萬元區級資金支持(含市級獎勵要求區級承擔部分)。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100萬元區級資金支持(含市級獎勵要求區級承擔部分)。對于掛牌新三板后進入精選層的企業,追加30萬元區級資金支持。對于實現轉板上市的新三板掛牌企業,參照新上市的企業政策,追加100萬元區級資金支持。對在湖北文化產業網文瞪板上板融資的前50家洪山區文化企業,專項資金給予每家最高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鼓勵文化旅游科技融合發展的措施有哪些?
一是積極推動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培育文化旅游跨界新業態,著力構建全域旅游新體系。發揮大學之城高校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研學旅游產業。對經認定的研學旅游機構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經授牌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學基地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二是鼓勵創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園區、示范企業。對經認定科技小巨人的文化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文化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成功的高新技術文化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瞪羚企業屬文化產業范圍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如何支持文化金融服務平臺的建設?
鼓勵并支持有一定規模的文化金融服務平臺在聚集文化金融服務機構、對接服務文化企業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每年對平臺的辦公用房租金、運營費給予一定補貼,支持該平臺打造服務全市乃至全省文化產業和文化企業成長全生命周期的文化金融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
十一、關于項目申報、評審及資金撥付程序的說明
區文創領導小組發布年度文化金融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通知》及《申報指南》,申報單位依據要求提交申報資料至區文創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文創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第三方審核機構進行評審和認定,根據評審結果提出年度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建議,經區文創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在區政府官方網站公示。根據公示反饋情況,由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及資金撥付,區財政局負責資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