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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關于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的申報范圍、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申報要求相關內容。如您需要針對該項目的政策指導或申報測評,歡迎聯系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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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支持方向(范圍)
在行業中具有較強服務供給資源能力,為企業和社會提供數字化轉型技術、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等支撐的公服平臺,創新提升與集聚中小企業。
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具有健全規范的運行管理機制和推動產業轉型發展的服務、產品能力,正常運行,信譽良好,未納入聯合失信懲戒目錄。
1.在四川省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資格,平臺正常運行二年以上,且得到市(州)商務主管部門(含國家開發區、新區商務主管部門)認定(授權)的數字商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不含電商交易平臺等);
2.具有推進數字商務的專業基礎、環境、技術、產品和專業的服務團隊,技術、產品和服務解決方案處于省內領先,專業服務團隊不少于15人。
3.具有較強的市場化運作能力,提供普惠性或有償性數字化轉型服務和產品,開展創新型成果的孵化。
4.具備加強的需求撮合能力,通過搭建在線平臺等方式,推動資源有效整合,實現企業核心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5.具備一定的創新創業支持,聚焦人cai培育、投融資、虛擬集群、科技應用等要素,搭建交流平臺、舉辦推介會等活動,大力構建良好發展生態。
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材料
(一)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基本信息表
(1)平臺單位基本情況
(2)平臺服務能力及業績
(二)承諾書
(三)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與集聚企業匯總信息表
(四)XX公共服務平臺項目實施方案(提綱)
(1)平臺基礎條件
平臺企業成立時間、地點,主營業務、營業收入等;行業發展情況;平臺優勢條件;主要管理團隊情況;主要技術、產品、服務、資源等;基礎及配套條件;行業影響力。
(2)工作方向
包括不限于在人cai培育、投融資、虛擬集群、科技應用等領域,公服平臺總體思路、行業定位、發展目標、基本原則等,以及搭建交流平臺、舉辦推介會等活動,設置相應的服務指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產業鏈資源公共服務,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提升和集聚發展。
(3)服務內容
1.創新服務的重點方向、具體舉措及運行機制、機構設置與職責;
2.近2年來為重點企業提供服務的開展情況。包括信息提供、上游資源、商務服務、服務成效以及被服務企業滿意度評價(調查企業不低于上報企業的20%)等;
3.服務典型成果案例。在人cai培訓培育、虛擬產業園、金融與科技、數字貿易等方面,典型案例數量不少于5個(單個案例經濟效益200萬元以上)。平臺成功孵化項目(企業)案例(重點介紹平臺通過什么服務幫助企業解決什么問題等);
4.擬開展的重點工作。圍繞賦能實體產業,主要包括重點服務項目、活動、企業、進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4)發展效果
1.平臺效果:包括平臺瀏覽量、信息發布、上游服務資源、行業活動、服務企業、基礎性商務服務、行業發展定位等內容。
2.項目效果:賦能中小企業、帶動創業就業;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培育特色企業集聚與孵化等;在抗疫、復工復產等領域發揮作用;積極參加或策劃省級以上電商活動。
(5)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情況
(五)省級商務發展促進資金項目績效目標表
(六)項目申請的相關證明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企業營業執照、場地證明、地方政府相關平臺認定、支持或授權等材料)復印件;
(2)平臺成功孵化企業(項目)案例、培訓、活動開展、在線平臺瀏覽量、設施設備等佐證材料;
(3)平臺與上游服務資源合作協議復印件(含省級以上單位、知名機構、企業、院校、專家等);
(4)平臺與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協議或入駐協議復印件;
(5)平臺經營業績(近年財務報表);
(6)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項目(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績效評價報告。
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流程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申報、遴選和推薦工作,充分考慮服務供給能力。
(二)申報主體要對照主要公服平臺申報條件,確定重點所屬類型,并在申報材料中明確提供服務的具體內容。
(三)市(州)審核推薦。各市(州)商務主管部門聯合財政局負責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篩選審核,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把關,并聯合行文向商務廳、財政廳推薦。
(三)省級評審。商務廳、財政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市(州)推薦上報的項目進行資料評審。根據資料評審結果擇優確定支持項目。
(四)對項目進行公示和確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向社會公示,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納入支持范圍。
四川省數字商務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要求
(一)各地要強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認識,積極推動中高端資源整合等工作。
(二)各項申報主體要如實申報資料,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優中選優原則組織推薦項目,確保篩選出具有較強帶動性、引領性、示范性和影響力的新業態基地,確保申報信息真實、完整、準確,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申報工作。
(三)申報主體要如實申報資料,嚴禁虛報、騙取、挪用財政資金,對違反規定的,收回已撥財政資金且三年內不得申報,并按相關資金管理辦法予以處理。
(四)成都市推薦名額不超過5個、其他市(州)不超過1個;超額上報的,按照市(州)推薦項目排序取名額內數量且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參評。
(五)市(州)上報材料包括:市(州)紙質推薦文件1份,新業態基地項目申報書(附件1-9)一式三份,按順序每份裝訂為A4書本,以及相應的電子版。
(六)年度建設期結束后開展績效評價。績效指標包括項目完成、項目效益等情況。評價結果與省級財政支持資金安排掛鉤。